文选清吏司郎中
简称文选司郎中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、蒙古司官初不分曹,唯长官所派,后始分司定缺。遂增至七人,满洲四人,蒙古一人,汉二人,皆正五品。宣统三年 (1911)裁。
简称文选司郎中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、蒙古司官初不分曹,唯长官所派,后始分司定缺。遂增至七人,满洲四人,蒙古一人,汉二人,皆正五品。宣统三年 (1911)裁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明代有此制,《明史》卷一七一记天顺年间霍瑄为工部左侍郎,“赐二品服”。
三公及辅导皇帝的太傅等合称。为公与辅的合称。公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等。辅指左辅、右辅、前疑、后丞。后用公辅代指辅佐帝王的重臣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光凡为御史大夫、丞相各再,壹为大司徒、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外相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龙图阁”。
官名。太子太傅属官,两晋、南朝皆置。晋、宋七品,梁五班,陈七品、六百石。
亦称职田。隋唐内外职事官俸田之一。隋文帝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。给永业田外,“又给职分田”,一品五顷,至五品则为三顷,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,至九品为一顷; 外官亦各有职分田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制,京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中掖廷监,秩从五品上。参见“掖廷”。
见“戴琫”。
官名。战国始置,尊称太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。秦汉沿置。后为郡守、太守、刺史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②官制用语。官吏试职称守。汉朝官吏有试守之制,期限一年,满岁转正,得食全俸,即为“真”。魏晋南北朝以低职署
东宫医官名。北齐、隋、唐置,员四人。隶太子药藏局。太子有疾,侍医诊候议方。北齐七品,隋、唐从七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