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籍院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即“小县伯下大夫”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。初授库副使、仓丞等,后内官品秩屡更,则专授从七品内官。
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设。正五品。满洲旗各三人,蒙古、汉军旗各一人,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。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,以缉捕盗贼。
辽官名。大国舅司佐吏。太宗会同元年 (938),改为敞史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置东殿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属东王府。每部十二人,以数字编衔,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,共七十二人,其官阶职同检点。参见“六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畿伯中大夫”。
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即“奚监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