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号官
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
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
官名。西汉平帝置,即宗师尊称。平帝元始五年(后5),王莽摄政,郡国置宗师以主宗室,尊之为宗卿师。官名,西汉平帝置,为宗师之尊称,掌郡中宗室。《后汉书·李通传》:“初事刘歆,女子星历谶记,为王莽宗卿师。
官名。晋初设置,是与东閤祭酒相对应的官,见“东閤祭酒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牛羊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外都坐大官属官。《魏书·尧喧传》:“(吕受恩)累迁外都曹令,转北部给事、秦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改制罢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(724)以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为劝农使,巡行州县,与吏民议定赋役。代宗广德二年(764)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知道选事并劝农宣慰使。宋太宗至道二年(996)置,
①参见“甲”。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,隶宣抚司。后募乡民为之,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领之。乡官名。自宋朝以来,实行保甲制度,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。保设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上》:“(魏普泰二年532)四月癸巳,又加授 (高欢) 东道大行台,第一镇人酋长。”一说即“第一领民酋长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司法院,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,设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民事、刑事、监狱四司,分司执掌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司法院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管子于是制国,五家为轨,轨为之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