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侯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五等,低于侯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二品。
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二品,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,开国县伯之上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五等,低于侯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二品。
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二品,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,开国县伯之上。
吏员名。清置,见“良酝署正、署丞”。
见“都监”。
唐代考课之制,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,合称二十七最。其具体内容为:一、献可替否, 为近侍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官);二、铨衡人物,擢尽良才,为选司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赋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(546)置,为尚书省蕃部长官,掌管诸侯朝觐礼仪。恭帝三年(556)罢。
北魏“内都坐大官”的省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编译、审查本省各学堂教课书、参考书,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,并管理图书馆、博物馆等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
官名。 西周置。 主司乐钟演奏的乐官。 《师簋铭》: “命汝司乃祖旧官: 小辅、众鼓、钟。”
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征伐。曹仁曾任此职,不常设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