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筹备防务事项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领军卫将军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司次官,佐大驭中大夫掌皇帝出行的车辆及道路的管理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大驭司长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
官名。晋于王国置牧长,掌畜牧牛马之事。
见“工部榷关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盐政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。掌理全国盐政,统辖盐务各官。置盐政大臣一人(度支大臣兼),丞一人,参议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南盐、北盐三厅,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、录事各官。十
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一等道:一是首道和地方形势紧要而又治理繁难的;二是边陲地方而又形势紧要的。
爵名。同“执圭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:“楚国之法,得五 (伍) 员者,爵执珪,禄百担,金千镒。”1、爵名,东周、秦、汉初有此爵,也称上执珪,也写作“执圭”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尝与秦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本部直辖土木工程;二、地方和其他公共土木工程:三、本部直辖工程经费和补助地方工程经费的调查;四、道路、桥梁的修缮和调查
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二人,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。后改为观察判官。参见“判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