攒司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: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: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。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官制用语。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,自开缺之日,停给俸银,称住俸。又,京官外出公务,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,本人在外另得俸饷,称“行俸”,亦名住俸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边远州属官,有以侯爵担任者。见《梁书·张缅传》、《陈书·岳阳王叔慎传》。
官名。即宣徽使。
官名。元置,属典瑞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(733)置,分十五道监察州、县官吏,京城长安、陪都洛阳以御史中丞领使职,其余各地择贤良刺史领使职,职权甚重,可罢免州刺史,除变革旧制须先报可,其余皆得自行处理,先行后奏。肃
见“左右推案”。
官署名。唐初掌甲胄之官署,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为甲坊署。
十六国后赵所定选举科目之一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》: “(石勒)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、至孝、廉清、贤良、直言、武勇之士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