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督易州山厂
官名。明宣德四年(1429)于保定府设易州山厂 (今河北易县境内),负责采办宫廷生活所用柴炭之事。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一人为提督易州山厂。嘉靖八年 (1529) 罢提督,改设主事掌其事。
官名。明宣德四年(公元1429年)置,掌御用柴炭之事。景德间,移于平山,又移于满城,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。天顺元年(公元1457年)仍移于易州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改设郎中一员管理,四十四年(公元1565年)改由主事管事。
官名。明宣德四年(1429)于保定府设易州山厂 (今河北易县境内),负责采办宫廷生活所用柴炭之事。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一人为提督易州山厂。嘉靖八年 (1529) 罢提督,改设主事掌其事。
官名。明宣德四年(公元1429年)置,掌御用柴炭之事。景德间,移于平山,又移于满城,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。天顺元年(公元1457年)仍移于易州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改设郎中一员管理,四十四年(公元1565年)改由主事管事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,两晋、南朝宋省置无常,八品 (一说三国魏为五品)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陈改为拟八品、比秩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
清代由巡抚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名,属步兵校尉,俸千石,西汉时掌领上林苑屯兵,东汉时掌领宿卫兵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北军中候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及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属官,分别称为典天柴、典东柴、典北柴、典翼柴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十四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锣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所置尚书郎之一。《三国志·张温传》:“令守尚书户曹郎”。隶户曹尚书。官名,三国吴置,属户曹尚书,佐尚书掌财政、赋役、田宅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张温传》:“又(殷)礼之还,当亲本职,而令守尚
官名。春秋时县的属官,掌武事。
即“河吞大”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一级,任督队官、执事官等。秩视守备,阶正五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