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学事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
①爵名。周朝诸侯官制士一级爵位的第二等。《礼记·王制第五》: “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凡五等。”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。”②新莽官秩名。《汉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,秩四百石。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问,将大夫以下之表,掌使吊。凡谒者,初为灌谒者,满岁为给事谒者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俸四百石,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。将、大夫以下之丧,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东宫官。由勋旧大臣兼领其职,不别设,以训导太子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以后不置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宗伯,掌礼、乐、祭祀、天文历法、卜祝以及纶诰、著作等方面的事务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春官府”。官名。北周
武臣无职事或寄禄者。隋朝置上柱国以下十一等散实官,六品以下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为散号官; 高祖开皇六年(586)又别置武骑以下八尉,正六品至从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皆罢,置建节以下等八尉,正六品
官名,汉置,属大鸿胪,职似太常属下的治礼郎,掌礼仪导引。《后汉书·礼仪下·大丧》:“治礼引三公就位……太祝令跪读谥策,太尉再拜稽首,治礼告事毕……治礼引太尉入就位。”
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。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。见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,职同天将,专掌朝臣进奏事务,凡一切本章进献,先盖“会同公议”(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)印章后,盖赍奏官图记,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,以资便利
官名。北魏置。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