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勘官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神宗熙宁二年 (1069) 复置管勾推勘官,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。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(1)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御史台。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后废。(2)宋代三司置,亦称三司推勘公事,主管三司推勘院,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。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神宗熙宁二年 (1069) 复置管勾推勘官,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。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(1)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御史台。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后废。(2)宋代三司置,亦称三司推勘公事,主管三司推勘院,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。
官名,也写作庖人,汉置,属少府,掌宰割供肉食,其长官称长、丞。东汉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胞,同庖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统领小室韦部军,长官为详稳,下设都监等官。属北面边防官西北路总领司。
杂任职名。豉即豆豉,有咸淡两种,用煮熟的大豆发酵后制成,供调味用。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豉匠十二人,掌制作豆豉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军垦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西周时辅佑周天子的六位大臣。一说即“三左三右”,指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《逸周书 ·大匡》:“王乃召冢卿,三老三吏,大夫、百执事之人,朝于大庭。”参见“三左三右”。
参见“上佐”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,主征伐。《殷虚编》第三三二片: “贞,勿乎(呼)寇伐工。”参见“多寇”。
即“假版官”与“试衔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,分辖十大营,后藏设三品官四人,分辖三大营。缺出以小营官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属唐古特营官。掌管地方行政、
官署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