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掖庭局食官

官名。金置,掌皇后膳食,以尚食局官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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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司川

    官署名。即工部水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水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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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朝贵族子弟。《周礼·地官·师氏》“以三德教国子。”郑玄注: “国子,公卿大夫之子弟。”1、诸王子弟或诸侯之子称国子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。”注:“贾侍中云:国子,诸侯之嗣子

  • 巴克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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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。

  • 外钞

    见“科钞”。

  • 法律顾问

    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设置,由临时大总统聘请,以承应临时大总统在法律方面的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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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。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。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,则入上三旗“行走”。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。共分四等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各等员额; 一等侍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