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)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,分称第一、二、三甲,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,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,第三甲取五十四人,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 、二年取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大、小麦的收藏和保管,下设麦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文书名。宋朝,凡皇亲亡故,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,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,称为慰表。
明代军事组织。共有四十九卫,其中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者有三十二司:左军都督府所属有留守左卫、镇南卫、水军左卫、骁骑右卫、龙虎卫、龙虎左卫、英武卫、龙江右卫、沈阳左卫、沈阳右卫;右军都督府所属有留守右卫、虎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学录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地方盐官,掌管盐池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宣许皇后》:“女医淳于衍者,霍氏所爱,尝入宫侍皇后疾。衍夫赏为掖庭户卫,谓衍‘可过辞霍夫人行,为我求安池盐’。”安池盐:安邑盐池监官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置,总领禁卫,先属中书省,后改隶大都督府,设都镇抚,从四品,副镇抚,从五品,知事,从八品。寻改称宿卫镇抚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以内侍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衔。后改权领枢密院,宣和元年(1119)进为领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长官。其后,又以郑居中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