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冶方署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署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署。
官名,汉置,为太官令的佐官,属少府,掌酒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》:“太官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御饮食。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左丞主饮食,甘丞主膳具。汤官丞主酒。果丞主果。”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主规谏皇帝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简文帝咸安元年(371) 》: “(苻坚久猎不归,伶人王洛谏之)坚赐洛帛百匹,拜官箴左右,自是不复猎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中京路按问使,属南面京官。重熙二十四年(公元1055年)耶律和尚曾任此职。
1、指将军的治所和幕府。汉朝将军位比公者四:大将军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。汉制,位同公者开府,府员有长史、司马各一人,秩千石,司马主兵,如太尉。从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,取参谋议。掾属二十九人,令史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。初设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定员。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类。外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。隶太府卿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置,治南宋京都之事。设知府一人,通判二人,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、观察判官、隶事参军、左司理参军、右司理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司法参军各一人。掌畿甸之事,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,掌教导四方之民。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,正二命;训方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协掌文庙、辟雍典礼事。二人,从六品,奏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