拈阄法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南朝陈及北魏亦置。为前军统帅。《三国志·张翼传》: “(诸葛) 亮之出武功,以翼为前军都督,领扶风太守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主领前军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翼传》:“亮出武功,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典客署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,唐朝复名典客署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典客署令丞”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左冯翊,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臣僚,也写作臣寮,犹言“众臣百官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,内外臣僚,莫由亲接,所与君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南枢密院直学士下。掌传达皇帝旨意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吏部考功曹 (司) 长官,置一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 加为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名考功郎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考功曹长官,掌考核官吏,选举秀才孝廉贡士等。
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宋朝州役名。宋初,有承符直、散从直、步奏官、人力等名目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统一改称散从官。分管追催税赋、迎送官员等公事,多差三等以上户充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从九品,主出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谒者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仿《周礼》鬯人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下设司鬯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鬯人”。
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,计有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十二监为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御马监、司设监、尚宝监、神宫监、尚膳监、尚衣监、印绶监、直殿监、都知监。四司为惜薪司、宝钞司、钟鼓司、混堂司。八局为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