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、三国魏、北魏置,为河南尹属官。汉秩六百石,魏七品。北魏亦称“河南郡丞”。参见该条。官名,东汉置,为河南尹之副,佐尹主京都、典兵禁,行县劝农桑、审囚徒,振救困乏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河南尹
周朝行政组织。五百家为一党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 “五族为党”。郑玄注: “党,五百家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行军官。辽各路兵马皆设司管辖,有征伐,则临时调遣,由朝廷派大员指挥,称都统或行军都统,设衙则称行军都统所。都统下设副都统、都监、监军、监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行军都统、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秩从五品。英宗至治二年(1322),划隶广惠司下。置官同“大都回回药物院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始设,有僧众、护法、出家等功德司。掌管佛教事务。元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置,又称功德使司、都功德使司,秩从二品,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及吐蕃军民等事,并经管内廷作佛事。三十一年(1294)罢
官名。见“敷文阁”。
武官名。宋置,为马兵一都的统兵官。见“都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少府监长官,以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少府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岷州十八族军民政务,隶于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秩从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知事各一员。
官名。亦称管河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弘治(1488—1505)中河南设一人,以按察司副使充任。隆庆六年(1572)添设一员,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,置各分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