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代官制分为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,北面官治官帐、部族、属国之政, 南面官治汉人州县赋税、军马之事。官制虽区分为两个系列,但南北面官则可以互相迁转,如耶律硕老以同平章事为特哩衮,耶律洪以上京留守为北院
见“钦天监监副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郡佐吏,掌医疗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华佗传》:“督邮徐毅得病,佗往省之。毅谓佗曰:昨使医曹吏刘租针胃管讫,便苦欬嗽,欲卧不安。”
官署名。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,见《汉书·贡禹传》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
见“枢密直学士”。
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、北周与隋均置,管理一闾居民。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,北周与北齐同。隋制闾由五保(二十五家)组成。
官名。即水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水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水部郎中为司水郎中,水部员外郎为司水员外郎。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