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务郎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代原尚书省二十四司员外郎以掌籍账。唐朝改置为八品下文散官。北宋前期沿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用为新寄禄官,改从九品,取代旧寄禄官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、将作监主簿等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从七品上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从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文官从六品,初授。
官名。隋朝六部设承务郎。唐朝废承务郎。自唐宋以后承务郎为低级文职官阶之一,唐宋辽居八品,金居七品,元明居六品。参看“承务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代原尚书省二十四司员外郎以掌籍账。唐朝改置为八品下文散官。北宋前期沿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用为新寄禄官,改从九品,取代旧寄禄官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、将作监主簿等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从七品上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从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文官从六品,初授。
官名。隋朝六部设承务郎。唐朝废承务郎。自唐宋以后承务郎为低级文职官阶之一,唐宋辽居八品,金居七品,元明居六品。参看“承务”条。
见钦天监监副”。
官名。元置,掌御用冠帽。属侍正府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。见“土药统税总局”。
(1)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 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 掌理监试事务。(2)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
官名。周朝置。酒官之长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乃命大酋”。郑玄注: “酒熟曰酋。大酋者,酒官之长也。”官名。1、酒官之长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仲冬之月……乃命大酋,秫稻必齐。”注:“大酋者,酒官之长也。”2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当时新监狱的长官,受司法部或各省高等检察官之命,总理本监事务。关于监狱重要行政事项,须咨询监狱官会议的意见。国民党政府亦以典狱长为监狱的长官。
参见“三公郎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柔远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外札萨克各部、旗王、公等及各地喇嘛之俸禄、朝贡、随围、赏赐、燕飨等项事务。顺治十八年 (1661) 置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为前、后二司; 乾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三部勾院所属机构之一,上隶三司。参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即“虎贲中郎将”。唐朝人修史书时,因避讳改。官名。晋代沿置汉魏的虎贲中郎将,但改其名为武贲中郎将。虎贲郎则称为武贲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