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政
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 “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”②宋朝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。包括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尚书左丞、尚书右丞、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等,地位仅次于宰相。金朝以称尚书左右丞与参知政事,元朝以称中书左右丞、参政,皆为副宰相之职。
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 “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”②宋朝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。包括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尚书左丞、尚书右丞、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等,地位仅次于宰相。金朝以称尚书左右丞与参知政事,元朝以称中书左右丞、参政,皆为副宰相之职。
官名,汉初置,主管国家财政、计算出纳。典校郡国簿书。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:“迁为计相,一月,更以列侯主计四岁……领主郡国上计者。”注:“文颖曰:能计,故号曰计相。”官名。汉代设置,为丞相属官。萧何为相
①爵名。周朝五等爵之第五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定诸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,位一品。晋朝始对立国建官食封邑之男爵加“
官名。①殷朝置。掌牧马牛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引《古本竹书纪年》: “大丁四年,周人伐余无之戎,克之。周王季命为殷牧师。”②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牧场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牧师下士四人,
官名。金代都转运司所属有此官,从六品,掌勾判,分判支度案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都转运司》。
官名。试按察佥事之简称。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天下府、州、县按察分司,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试佥事,人按二县。凡官吏贤否,军民利疾,皆得廉问纠举。翌年,尽罢。
官名。宋朝都督、制置大使、经略使等属官,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军事幕职名。宋置,为都督、制置大使、经略使等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军中各种杂务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,正六品。后改从六品。次于治仪正,掌整仪之事。共三十一员,其中满缺十六员、汉缺十五员。宣统元年(1909)因避帝讳改称整宜尉。官名。清置,属銮仪卫。銮仪卫左
宋朝殿前都指挥使简称。又称殿岩。即殿前都指挥使,在宋朝,殿前都指挥使称殿帅,也称殿巖。参看“殿前都指挥使”条和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殿前司》。
官名。即考功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考功员外郎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