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分
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
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,分掌官署中各种事务。殿中省尚药局以前行为局史,后行为直史;其余五局惟置局史,无直史。府、州、县亦置手分,具体职务随分掌的事务而定,如可任仓、库、场、务的专知等,地位在押司之下,贴司之上。
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
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,分掌官署中各种事务。殿中省尚药局以前行为局史,后行为直史;其余五局惟置局史,无直史。府、州、县亦置手分,具体职务随分掌的事务而定,如可任仓、库、场、务的专知等,地位在押司之下,贴司之上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粮米出纳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其官阶低于总圣粮,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。详见“勋书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翰林院”。
参见“经略司”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婕妤祖母、母,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三司使祖母、母,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左右丞、侍郎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等及团练使以上武臣之母。徽宗政和二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。详“磨勘”。
监狱名。唐置,见“京兆府狱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改右翊卫为右卫府而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去府字,置一人,正四品下,将军缺,则代之,掌贰上将军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