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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部左右曹

宋朝户部分左曹右曹,各置郎中、员外郎二人。左曹分案三:一曰户口,掌诸路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索取妻男之讼;二曰农田,掌农田及田讼,务限奏丰稔,验水旱虫蝗,劝课农桑,请佃土地,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;三曰检法,掌凡本部检法之事,设科有三:(一)曰二税,掌受纳、驱磨、隐匿、支移、折变;(二)曰房地,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,僧道免丁钱及土贡献物;(三)曰课利,掌诸军酒课,比较增亏,知、通等职位姓名,卖田投纳牙契等。右曹分案六:一曰常平,掌常平、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,户绝田产,居养鳏、寡、孤、独之事;二曰免役,三曰坊场,四曰平准,五曰检法,六曰知杂。绍兴四年七月,诏户部侍郎二员,通治左右曹,自此相承不改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户部·尚书、侍郎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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