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书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,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,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骑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。分为二等,叙正四品。参见“骑都尉”。
官名。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。正七品以供差遣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。官名。元代于中书省、六部、院司、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,员额若干人,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。明清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为宫廷女官衙门。初设宫正二人,正六品。十七年改一人,正五品。增司正一人,正六品。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,正七品。次年定制,设宫正一人,司正二人,典正四人,女史四人。掌纠察宫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命内侍省官在昭宣使以上、正使以下者各带真官,改内侍省都知置,为内侍省长官。南宋初沿置,高宗绍兴三十年(1160),内侍省并入入内内侍省,遂省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比部曹长官称郎,亦称郎中,其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隋初置为尚书省比部长官,正六品。炀帝复改名郎。参见“比部郎”。
官名。① 汉朝詹事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 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,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、厩长丞。”②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典牧官。掌理马、驼、牛、羊
官职等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改原九品制,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,设三品蕴位,以授流外官。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,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。授予寒士与寒人。
官署名。又称 “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军都指挥使司”。辽朝置,设太师、都指挥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元年(1909)后各省渐设。每省省城一所,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。掌全省诉讼,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、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