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明观
国立学校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,以国学废,“立总明观,征学士以充之。置东观祭酒、访举各一人,举士二十人,分为儒、道、文、史、阴阳五部学,言阴阳者遂无其人。”(《南史·宋本纪下》)南齐沿置,隶太常。设总明观祭酒一人。分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“科置学士各十人,正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,干一人,门吏一人,典观吏二人。建元(479—482)中,掌治五礼。永明三年(485)国学建,省。”
国立学校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,以国学废,“立总明观,征学士以充之。置东观祭酒、访举各一人,举士二十人,分为儒、道、文、史、阴阳五部学,言阴阳者遂无其人。”(《南史·宋本纪下》)南齐沿置,隶太常。设总明观祭酒一人。分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“科置学士各十人,正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,干一人,门吏一人,典观吏二人。建元(479—482)中,掌治五礼。永明三年(485)国学建,省。”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之属官。专司巡盐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设。后定制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河东各派一人,任期一年。对所属都转运盐使司行监察之责。清初沿置,并增设福建、两广各一人。康熙(1662—17
即“三司都主辖支收司”。
官署名。洪武八年 (1375) 置,设令、丞。九年定制,令一人,正六品,丞二人,从六品。后改令正七品,丞正八品。参掌给授诰敕之事。十八年罢。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郎中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七年(1650)
近位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官名。即鼓吹丞。
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官名。即户部勾当公事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参见“户部勾当公事”。
东汉京城洛阳十二门,每门置候一人,掌城门兵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》:“城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雒阳城门十二所。司马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兵。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雒阳城十二门,其正南一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置,隶左、右备身府,与右雄武卫府各置雄武郎将,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,以武勇郎将为副贰,有司兵、司骑二局,并置参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