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前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兵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又改兵部郎为兵曹郎,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, 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 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
明清对巡抚之别称。清代巡抚的别称。见“巡抚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为殿前司长官,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,掌诸班直禁军扈卫之事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殿前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司染署长官,从八品上。隋朝沿置,二员,正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升正六品,改隶少府监,寻与司织令合并为织染令。
见“辇运司”。
清朝各部的低级职员,不在官制之内。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。官名。掌文书等事。明代入直文华殿中书房者,称文华殿书办,为皇帝近臣。内阁又有书办。后专指各部曹及地方衙署的掌案胥吏。见明代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九·内
参见“正言”。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初改门下省左拾遗为左正言。见“正言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散官。二命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