弼德院秘书厅
官署名。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。
官名。周置,掌杀草之政令。见《周礼·秋官·薙氏》。
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。原设财用库、盈益仓,文宗天历元年 (1328) 併为财用所。置提领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51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》规定,其职权是:“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”。办事大员直接办事区域,与清代库伦办事大臣所辖相同,即以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编纂战史、战记、地理、地志及陆军文库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。
官名。清朝为巡察地方,劝谕化导风俗而特设之官。雍正四年(1726),查嗣庭、汪景祺以文字获罪,世宗谓浙江士子浇漓,乃停其乡试,并设观风整俗使。后,福建、广东、湖南等省亦设,均属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
在宫内任职之臣的泛称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。”
官名,清朝末年置,掌主交通政令,汽行舟车,电达文语,无所不综,以利民用。其属船政司部中掌议船律,兼司营闢厂坞,测量沙线。路政司郎中掌议路律,兼司厘定轨制,规画路线。电政司郎中掌议电律,兼司官商局则例,
官名。元朝千户所官员,二员,蒙古、汉人参用。上千户所从八品,中、下千户所从正、从九品内铨注。武官名。元置,属千户所。员额二人,蒙汉参用。上千户所的弹压秩从八品,中、下千户所的弹压在正、从九品官内铨注。
参见“封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