弩父
守亭小卒,又名亭卒、或褚,汉置,掌守亭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父。”扬雄《方言·三》:“楚东海之间,亭父谓之亭公,卒谓之弩父,或谓之褚。”
守亭小卒,又名亭卒、或褚,汉置,掌守亭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父。”扬雄《方言·三》:“楚东海之间,亭父谓之亭公,卒谓之弩父,或谓之褚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年设中书省,在长官中书监、令以下有通事郎,后增设中书郎,亦称中书侍郎,五品。晋朝沿置,员四人,五品。魏、西晋时中书监、令承受、宣布皇帝旨意,由侍郎草拟成诏令,呈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《晋书·凉武昭王李玄盛传》: (李暠以)张条为牧府左长史。”为州牧府主要僚属,参议军政事务。参见“牧府”。
指用一个字做封号的王。辽有一字王,如赵王、魏王等;若为郡王,如混同郡王、兰陵郡王,则为二字王;一字王最尊贵,二字王次之。金元沿其制,亲王封一字王。元代封爵分八等,王,正一品,郡王从一品。见《金史·睿宗
官名。① 女官二十四掌之一。隋炀帝始置二员,从七品,隶尚寝局,与典设佐司设掌内宫床席帷帐、铺设洒扫。唐朝沿置,二员,正八品。宋朝亦隶尚寝。金同唐制,与典设佐司设掌帷帐、床褥、枕席、洒扫、铺设。明洪武十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~1085)改制后置,隶中书、门下外省(后改称中书、门下后省),掌受付五案文书之事。
① 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法曹置,诸卫、诸率、诸王府及诸州皆置。长官为行参军,雍州、京兆郡、大兴、长安县及诸郡、县置佐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行参军为行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
官名,汉公府及郡皆置。公府为奏曹长官,副称属,掌奏议事。郡奏曹长官也称掾,副长官称史,无固定职事;后来渐渐成为散吏,由府主临时差遣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,参看“奏曹”条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厉锋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厉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,掌男女诸奴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入于春饎之事。下设司厉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