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院
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,改府的州,其州院亦改称府院,职掌则相同,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,府院则为司录参军。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。参见“州院”。
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,改府的州,其州院亦改称府院,职掌则相同,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,府院则为司录参军。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。参见“州院”。
辽军名。南面,驻守辽阳路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副将。
官名。金朝置,商讨钱钞、田赋、税粮等事。章宗承安(1196—1200)初,始置十人。
官名。参见“刑科左给事中”。
见“平准令”。
多指临朝听政的皇后、太后和女皇帝;有时也指制造是非、有所图谋的国君夫人。《荀子·强国》:“则女主乱之宫,诈臣乱之朝,贪吏乱之官。”注:“女主:指君主的夫人。”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赞》:“高后女主称制,政
蒙古官名。又译作“扯儿必”,意为宰相,成吉思汗建国初置,后专指“内八府宰相”,参见该条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魏置五兵尚书,外兵曹掌畿外之兵,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外兵曹,设外兵参军,南朝宋齐公府沿置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亦置外兵参军;北周大丞相府与都督中外诸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中侍中省,员二人。负责皇帝的医药事务,由宦官担任。从五品上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非常保安事,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,访查集会、结社、凶器及危险物品等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