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又称“阍”或“阍人”。春秋置。典守城门。 多以受刖刑者充任。 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“(鬻拳)遂自刖也、楚人以为大阍,谓之大伯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为守城门之官。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记鬻拳自刖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置,旋改乾文院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 复置,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绘装钿等器物,设监官四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、内侍、三班使臣充任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定制,以文、武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户部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从九品,嘉靖(1522—1566)中革副使一人。掌收存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四川、江西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布政司以及应天府、南直隶各府州解到铜、铁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置,以授光禄司监事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官名、北魏置。负责宫廷守卫的较低级军官,统率羽林、虎贲等宿卫军士,有时亦执行其它任务。《魏书·彭城王传》: “(世宗)诏宿卫队主率羽林、虎贲,幽守诸王于其第。”参见“队主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俸饷处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置,设郎中领其事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以上均无定员,为满官缺,由本部堂官酌派。唯有经承八人(每旗一人)为定制。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,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设都纪、副都纪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。其官有都纪、副都纪各一人。参看
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东汉安帝永初四年 (110)置,居长安,与扶风都尉并称二营,将兵卫护园陵,抵御羌族进犯。官名,东汉驻防长安的军事长官,掌护三辅陵庙,防御外族侵犯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安帝以羌犯法,三辅有陵园之
清代职役名。掌一图征催之役。见“都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