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工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庐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庐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屦人下士二人,工八人。掌理王和后各种服色所应穿着的鞋子,辨别外内命妇的命屦、功屦、散屦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于冬官府置履工中士,正二命,履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官名。西汉属卫尉,为公车司马令副职。员一人,东汉秩三百石。掌知非法。官名,卫尉属官,为令之副,主选晓讳,掌知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卫尉》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清道副率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升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
官名。明朝殿阁学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。参见“华盖殿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内坊长官,九品上。隋及唐初改为太子内坊典内,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复置,为太子内坊局长官,从五品下。
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又称加捐指省。根据捐纳制度规定,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,不等抽签分发,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,称为指省。清朝可以用钱买官,在买到官员资格后,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属天官府,为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宇文神举传》:“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,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,治小宫伯。天和元年(公元566年),迁右宫伯中大夫。参见“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土方上士五人,下士十人,主管四方邦国的土地。北周依其制置土方中士,正二命;土方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