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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事官

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。通常不隶属省部,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,从事计本息等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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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金代设此军官,从三品。原名总领,后改名为都尉。详见“虎威都尉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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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为少卿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寺副贰长官,位在卿下,佐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。惠帝建文年间,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

  • 都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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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医令史

    官名。晋代宗正有太医令史,掌皇室医药之事,东晋哀帝时省并太常,太医令史转属门下省。

  • 军谘府第二厅

    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对各国牒报、作战方法之研究,以及驻外武官、调查员等事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五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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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征税募债,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财政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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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盐州监牧使

    官名。即盐州使,领八牧监,掌其马牧孳课之事。设丞二人以佐其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