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政使司经历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,掌管出纳文书等事,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,类似后代的“办公室主任”,为从六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经历》、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明清之制,布政使司内部机构有经历司,主官有经历一人,掌出纳文移,秩从六品,为布政使司的首领官。其下有都事一人,秩从七品,掌收发文移。清制都事仅设于个别省份。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,掌管出纳文书等事,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,类似后代的“办公室主任”,为从六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经历》、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明清之制,布政使司内部机构有经历司,主官有经历一人,掌出纳文移,秩从六品,为布政使司的首领官。其下有都事一人,秩从七品,掌收发文移。清制都事仅设于个别省份。
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梁置,《梁书·文学·庾于陵传》记于陵为荆州安西录事参军,迁中录事。是梁制于录事参军之外同时又置中录事参军,位在录事参军之上。参见“州军府录事参军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所置内官三妃之一,正一品,位惠妃下、华妃上,掌佐皇后论妇礼,同领后宫众务。官名。唐代宫中有此女官,佐皇后论妇礼。也是妃子名号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内官》:“惠妃一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。设于顺治(1644—1661)初,奏事处成立后,改隶奏事处。共六人,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,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。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。
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本部清、汉文的题奏。设汉字堂主事满、汉军各一人;笔帖式若干人,掌缮题本与黄册;经承二人。
汉初诸王国皆置御史大夫一人,位上卿,俸二千石。掌副丞相,属官有丞,掌图书秘籍及下官奏事,密举非法。景帝中五年省御史大夫等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王国除丞相外,亦有御史
官名。新莽更名大理为作士,典全国刑狱。东汉复称廷尉。官名,王莽改廷尉曰作士,掌刑法审判。属官有正、左右监。秩皆千石。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。
官名,三国蜀置,掌护军中诸将帅,察举作奸不法者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戏传》:“以疾征还成都,拜护军监军,出领梓潼太守,入为射声校尉。”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楚高罍铭》: “楚高,右征尹。”
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