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市易务

市易务
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)置,掌乘时贸易,平抑物价,以通货财,及召人抵当借钱出息等事物,设提举官。不久以在京商税院、杂卖场、杂买务隶属提举市易务,并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,市易务为市易东务上界。六年,隶都大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。不久改称都提举市易司,兼领诸州市易务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元丰七年(1084)改市易下界为榷货务,上界为市易务。哲宗元符二年(1099),改市易务为平准务。


官署名。为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新法的机构。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置于汴京及各地,主官为监官与提举官。其职掌为估定物价;平价收购滞销货物,到市场缺货时再销售出去;借贷官钱或赊售货物给商贩,收取一定利息;采购三司所属各司、库、务需要的物资。次年将汴京的市易务改名为都提举市易司,成为总的机构,兼领诸州市易务。元丰七年(公元1074年)又改市易上界为市易务,亦为都提举市易司的下属机构。参见“都提举市易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宦成

    做大官,居高位,原意为宦途成就。汉朝刘向《说苑·敬慎》:“官怠于宦成,病加于少愈。”

  • 南北衙

    指唐代禁卫军。唐代禁卫军分南衙北衙,南衙掌卫兵,北衙掌禁军。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所谓天子禁军者,南、北衙兵也。南衙,诸卫兵是也;北衙者,禁军也。”唐代分禁卫军为南北衙,南衙即十六卫,属于府兵系统;北衙

  • 东北路女直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东北路女直兵马。

  • 奉天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奉天司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现审左司设。掌核盛京、黑龙江、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,兼理宗人府、理藩院文移。设郎中,蒙、汉各一人;员外郎,满,汉各一人;

  • 民公

    清朝对非宗室封公爵者之称呼。清制,宗室封爵有镇国公、辅国公等,谓之国公。此外,对功臣及外戚之封爵有九等,第一等为公,以别于宗室封公者,又谓之民公。

  • 主辖市舶司事

    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
  • 司过之吏

    官名俗称,即饮食录事,掌纠饮食。《称谓录·酒·司过之吏》:“(三国)吴孙浩,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。”

  • 正仪大夫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熙宗天眷( 1138—1140 )年间始定。为司天翰林官散阶。从四品中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定钦天监散官,监令为正四品,授正仪大夫。十五年后,改依品级授以文职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

  • 小刑部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佐刑部中大夫、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刑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

  • 省咨议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,是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清廷筹备立宪,于九月通谕设立各省咨议局。次年六月,宪政编查馆奏定《各省咨议局章程》,由上谕通令各省迅速举办,到宣统元年(公元19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