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制,除受四品以下,五品以上官称制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
即升级,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。《明会典》卷十二记明代官吏“事繁而称职且无过者升二级。……事繁而平常且无过者升一级。”
也写作“掖廷”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中作“掖廷”,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中作“掖庭”。详“掖廷”条。
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有山虞、泽虞、林衡、川衡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”注:“工商衡虞虽不垦殖,亦取其税者,工有技巧之作,商有行贩之利,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。”
道教封号。清朝雍正九年(1731) 嘉法官娄近垣忠诚而封,并授四品提点。乾隆元年(1736)又授通议大夫。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海军军港司令处的长官,承海军总长之命管理港务, 指挥、监督所属各舰,并得指挥驻泊港内不归管辖各舰和附近各要塞司令官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九载(750)置于广文馆,员四人,领国子监习进士业学生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废其空名。
官署名。战国秦置丞相处理政务之所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 “范睢归取大车驷马,为须贾御之,入秦相府。”官署名,战国时期秦置,为相(丞相、宰相)的官署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范睢归取大车驷马,为须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安徽司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安徽刑名,兼办镶红旗、宣武门文移。设郎中,满、汉各一人; 员外郎,满、汉各一人; 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 经承
吏员名。明清时山阳县(明代属南直隶,清代属江南)有堤官一人,秩未入流,掌守护河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