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金吾引驾仗司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掌稽检满、汉文武官员俸银、俸米之事。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。兵部所属分左翼、右翼二科,亦设经承二人,办理厅务。官署名。清置,属吏部稽勋清吏司。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西周时司徒、司马、司空的合称。有司,谓掌事人员,金文作“有”。《裘卫鼎一》说:“迺令叁有土邑人逋,
使职名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713)置,以陕州刺史李杰充任。其后诸刺史常带使,开元十三年(725)敕陕州水陆运使别自置印; 德宗建中二年十二月(782)停江淮水陆运使,转运事委度支处置,三年八月分置汴东西
官名。北魏末、东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。《北史·崔挺传》: “(崔季舒)为大将军、赵郡王(高)琛所器重,言之齐神武,神武亲简丞郎,补季舒大行台都官郎中。”职掌同尚书都官郎中。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置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侍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见“三班院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下设左右金吾引驾仗,掌殿内宿卫,车驾巡幸勘箭喝探之事及送诸道节度使旌节; 左右街司,掌街鼓警场清道,巡徼街市,纠视违犯。设判街、仗司官各一人,皆以将军以上充任。其属有左右仗孔目、勾押、
官署名。南朝陈置,掌撰诏诰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其有特发诏授官者,即宣付诏诰局,作诏章草奏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