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近侍
官名。北魏设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建国二年(公元339年),初置左右近侍之职。无常员,或至百数,侍直禁中,传宣诏命。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、机辩才干者应选。”
官名。北魏设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建国二年(公元339年),初置左右近侍之职。无常员,或至百数,侍直禁中,传宣诏命。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、机辩才干者应选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指挥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管双单月铨选、议叙、各官及吏员、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、验看、分发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。简称西局,包括西城北段巡捕分局、南段巡捕分局。下设档房、文案处、发审处、支应处、图表档房、司狱科、守卫处、派差处、巡查处、各区、各段、巡捕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亦称内史上士。春官府内史司属官,员二人,佐内史中大夫,小内史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①掌管狱讼律文的文书小吏。史即“吏”。《鹖冠子·王铁》: “不待士史,苍颉作书,故后世莫能云其咎。”陆佃注: “士,李官也。” ② 官名。汉朝置。边郡置尉,百里一人,下属士史、尉史各二人,巡行徼塞。军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参谋本部、法制局、币制局、临时稽勋局、修订法律馆及东省特别区域法院,掌调查事宜。国民党政府设于监察使署,员额四至六人。
监生名目。亦名俊秀。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,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。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得京职者,则光禄寺、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。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,或卫学、王府教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外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掌京师外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
即“拨历”。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