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部上士、中士、旅下士
官名。见“工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工部中大夫”。
春秋战国时丞相别称。《商君书·赏刑》:“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,有不从王令、犯国禁、乱上制者,罪死不赦。”卿和相的合称,泛指执政的大官。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(起)与其母诀,啮臂而盟曰:起不为卿相
官署名。南宋初置,隶宣抚司,掌招纳沦陷区军民。
官名。元置,掌御用冠帽。属侍正府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武库令。官名。北齐和隋皆置,为武库署长官,掌盔甲武器及吉凶仪仗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》。
爵名。即公大夫,为二十等爵第七级。秦始置,西汉因之。秦及西汉初均为高爵,汉高祖五年(前202)五月诏七大夫以上皆食邑。七大夫即公大夫,因其为汉代二十级爵的第七级,故又称七大夫,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,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,并降其职。
官名。简称“北洋大臣”。清朝同治九年 (1870) ,改三口通商大臣设。加钦差名义,由直隶总督兼。掌直隶、奉天、山东三省通商、交涉、海防及其它洋务。凡津海、东海、山海各关政悉统焉。官名,清朝道光年间,
学官名。宋初学者依山林名胜创办书院教授生徒,其掌教者称山长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1012),命朱式为岳麓山书院山长,其他书院或称山主,或增设副山长。南宋后期,多由州学教授兼任。理宗景定(1260—126
官名。元置,左右各一人,兼同修起居注衔,与给事中同掌纪录奏闻之事。参见“起居注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1206)由判大宗正事改名,大睦亲府长官,从一品,置一员。官名。金初设大宗正府,泰和六年改称大睦亲府,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。其长官称判大睦亲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