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河提领所
官署名。元置,属工部。掌巡视黄河之事。设提领二人,副提领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工部。掌巡视黄河之事。设提领二人,副提领一人。
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秩正四品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(240),更加(刘)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亦常用为卒后赠官。
诏狱名。明代东厂、西厂锦衣卫镇抚司均设有监狱,系囚无常法,无定制,用刑至为残酷,平民与朝官动辄下诏狱,一入诏狱,多苦辱至死。
官名,战国置。都大司马副佐,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。 《古玺汇编》第五号: “杫都左司马。”
官名或吏名。三国魏正始至嘉平间始置,亦称“都士”,《太平御览》卷三六五引应璩《新论》说:“百郡立中正,九州置都士。”晋代称州中正为大中正,由司徒选用现任官为其本贯所在的州中正,其职任是品第人物,以备政
见“大臣”。
官阶名。金朝置,为武散官从四品上,位在昭勇大将军下、定远大将军上。散官只有官阶,没有具体职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四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三品。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。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(339)沿用其称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其诸方杂人来附者,总谓之乌丸,各以多少称酋、庶长,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肘帝弟觚监北部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
官员改入他省、县籍,称为入籍。清制,凡入籍者,需其祖父在寄居地方置有产业,居住二十年以上,方准入籍。由寄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