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察
官名。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。康熙十九年(1680),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,以巡察畿辅,按治豪猾。雍正六年(1728),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,巡察山西。皆为临时差遣,不专设,事毕则解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《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》,职掌、官阶及员额不详。
官名。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。康熙十九年(1680),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,以巡察畿辅,按治豪猾。雍正六年(1728),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,巡察山西。皆为临时差遣,不专设,事毕则解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《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》,职掌、官阶及员额不详。
官名。唐置,为秘书阁局的主官。见“太史局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晋初,置中卫率,泰始中分为左右,各领一军。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,加置前后二率。成都王颖为太弟,又置中卫率,是为五率。南渡后,省前后二率,孝武帝于太元中又置。南朝唯置左右二卫率。北齐置左右卫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营缮司所属机构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,始设于和平门外,后移于西山。掌监制琉璃瓦件,依照质色式样,按限督令窑户烧造,以备大工所用。先是设汉司官一人管理。康熙元年(1662)设满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 其军阶为中将,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。
即俸禄,官吏的“工资”,汉朝制度是,一半给钱,一半给谷。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:“汲黯曰:弘位在三公,奉禄甚多,然有布被,此诈也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百官受奉例:大将军、三公奉,月(谷)三百五十
官名。西晋置。掌入居塞内的五部匈奴事务,下设左部、右部、南部、北部、中部都尉,分治各部。《晋书·刘元海载记》: “杨骏辅政,以元海为建威将军、五部大都督,封汉光乡侯。”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掖庭局、将作监左、右校署皆置,二员至十二员不等,从九品。唐朝内侍省掖庭局、少府监诸署、将作监诸署、军器监诸署皆置,二员至十员不等,从九品下。掌监其署中杂作,典工役。官名。掌管监督检查制
官名。职掌、品级同“左积射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员六人,掌药的配制、收藏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医令药丞、方丞一人,属少府。”北周天官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