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萨甫
州宗教官。隋于诸州各置萨甫一人,其职掌是管理本州的袄教事务。
州宗教官。隋于诸州各置萨甫一人,其职掌是管理本州的袄教事务。
官名,三国蜀置,为郡县佐吏。汉朝郡县设立学校,置掾、史、经师等官,而蜀又增置孝义掾,掌教化,与教化史、行义掾都是教导民众行仁孝礼义的官吏。掌教化之吏。见“郡教化史”。
官员破格升迁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孝文帝说之,超迁,岁中至太中大夫。”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凡不循一定官阶等级而升迁, 称为超迁。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记“宣帝立, 大将军(霍)光领尚书事,条奏群臣谏昌邑
1、指博士。扬雄《博士箴》:“儒臣司典。”2、泛指以经学出身的大臣。元刘因《张燕公读书堂诗》:“济济唐开元,儒臣相伯仲。”
官名。金建国前设有此官,相当汉族官制中的“冢宰”、“宰相”,金太祖即位前任此官。“都”是“高”的意思,“勃极烈”是“管理众人”的意思。“都勃极烈”是女真语的音译。
官名。隋置,属长秋监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主官。顺治十四年 (1657) 设,一人,由满人充任,正三品。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,小事决之,大事以闻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,始受盛京将军节制。三十年,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。光绪
爵位名。清朝的爵位分九等,前六等又各分三级。第五等是男爵。阿思罕尼哈番指一二三级(等)男爵。参看“阿达哈哈番”条和《清通典·职官·世爵世职》。
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斛斯椿传》: “父敦,肃宗时为左牧令。”
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右一护军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