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道监察御史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二人。先是定为协道,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,至是按道办事。十七年,俱定为从五品官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二人。先是定为协道,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,至是按道办事。十七年,俱定为从五品官。
官名,秦汉皆置,为郡县诸曹的副长官。掌佐曹掾行职事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入京兆,历曹史列掾,出为督邮书掾。”参看“曹掾”条。
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。《魏书·毕众敬传》:“众敬弟众爱,随兄归国,以勋为第一客,赐爵巨平侯。”
官名。清朝文渊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设。共满、汉六人,以科甲出身之内阁学士、詹事、少詹事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兼充。掌文渊阁书籍之典守厘缉。官名。清置,为文渊阁官员,定制六人,掌整理,按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京畿统管的别名或改名。见“统管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纳奏文案。见《魏书·范绍传》。
采地,即官员的封地,也称食邑或封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采,官也,以官受地,故谓之采。”
官署名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设,管理海军军政。二十一年撤。参见“海军部”。
州门下吏名。汉代司隶校尉和部刺史所属均有门亭长,职主守门纠仪。晋代州刺史所属亦有门亭长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南朝以下未见记载。参见“郡门亭长”。
战国秦国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供职的高级官吏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 “都有官秩吏及离官啬夫,养各一人,其佐、史与共养。”
官名。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朝亦置,从七品。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