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,兵部,大通关,在京羽林右等三卫,及中都留守司,辽东都司,凤阳等各卫,洪塘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二人;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察刑部、太医院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,兵部,大通关,在京羽林右等三卫,及中都留守司,辽东都司,凤阳等各卫,洪塘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二人;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察刑部、太医院事务。
官名。金朝卫尉司长官,掌皇后宫事务,从三品。官名,金朝置。从三品,为卫尉司长官,掌总中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公府僚属名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从事中郎,无定员,分掌诸曹,有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、三兵中郎。”参见“从事中郎”。官名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度支中郎,掌财政收支之事。
官署名。十六国汉刘聪置。以右司隶为其长官,掌管右司隶部民,共领户二十余万,其下设内史,每一内史领万户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刑部之别称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仁宗延祐四年(1317)复立,七年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 (1324) 再立,文帝天历元年(1328)罢。
官名。隋置,分左右,掌车驾出,前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,水草所置;巡狩师田,则掌其营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武候》。
①官署名。隋朝置,分大、中、小三等,以监、丞领其事。唐朝隶少府监,掌铸造兵农之器,供给军士、屯田居民,唯兴农冶则专供陇右监牧。置监一人,丞一人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
官名。宋朝置,员二人,隶少府监,掌祭祠器服等物品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正八品,掌王府中医疗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