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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田郎

官名。汉朝以尚书郎一人掌户口垦田事。西晋初置此官(或说三国魏已置),六品,掌尚书省屯田曹,与屯田郎中互称。东晋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,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。北齐沿置,六品上。隋初改称屯田侍郎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复名屯田郎,从五品,为工部屯田司长官。唐朝改名“屯田郎中”。参见“屯田”。


官名,汉成帝置尚书郎两人,其中一人掌户口屯田,为屯田郎之始。西晋正式为官名,六品,掌尚书省屯田曹,与屯田郎中互称。东晋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。北魏定为从五品中。北齐沿置,六品上。隋初改称屯田侍郎,大业三年复称屯田郎,从五品,为工部屯田司长官。唐改称屯田郎中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屯田郎中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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