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吏
官名,为屯田官吏的泛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蒋钦传》:“初,钦屯宣城,尝讨豫章贼。芜湖令徐盛收钦屯吏,(上)表斩之,权以钦在远不许,盛由是自嫌于钦。”
官名,为屯田官吏的泛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蒋钦传》:“初,钦屯宣城,尝讨豫章贼。芜湖令徐盛收钦屯吏,(上)表斩之,权以钦在远不许,盛由是自嫌于钦。”
官名。秦朝置,属奉常。西汉属太常 (奉常),有丞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祠祀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又名庙祀。东汉复称太祝令,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职掌大祭祀时宣读祝文和迎神、送神等事宜。三国魏
上方,多写作“尚方”,汉朝少府所属机构,掌制造御用刀剑珍玩等物。《汉书·董贤传》:“武库禁兵,上方珍宝。”
文书名。亦称回批。清朝的一种回执。凡有解银到京,接收衙门验收后,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,以表示解到无误; 过期不给,照例参处。今存军机处档案中,尚有回批簿,即给发回批之底簿。
官署名。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。
春秋时齐国所设治水官府的官吏。《管子·度地》: “管子对曰:‘请除王害之说,以水为始。请置水官,令习水者为吏、大夫、大夫佐各一人”; “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、里有司、伍长察行之。’”
见“鸿胪寺左寺丞”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传说黄帝置。《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:“黄帝子以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,始制弓矢。”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陆军军政之总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兵部设,并将练兵处、太仆寺并入。掌全国陆军行政事宜,统辖京外陆军及旗、绿各营,稽颁营制饷章,审办一切关系陆军的重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