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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方

① 官署名。亦作上方。秦、汉皆置,隶少府。设令、丞,掌使役工徒,制造新奇贵重手工艺品及精美的宫廷器用、刀剑等兵器,专供御用,所制兵器,为上好精品。西汉文帝时周亚夫买尚方甲楯为葬器,被召诣廷尉问罪。普通兵器及器用,由考工等署制作。东汉末分中、左、右三署,各设令、丞。(一说西汉武帝时已分) 历代沿置。魏、西晋也分中、左、右三署。东晋唯置一署,或省或置。十六国仍置。后燕尚方工徒达五千余人。南朝宋沿置,以本署为右尚方,又改原相府作部为左尚方,仍隶少府,并掌制作一般军械,职如汉朝之考工令,精巧器玩兵器之制造则归门下省的细作 (御府) 署,后废帝初,改细作为中署,以之隶右尚方。南齐因之。梁、陈又增中尚方,复置三署。北朝略同,兼掌丝织品、乐器等制作。北齐中、左、右三尚方署隶太府寺。隋朝因之,避文帝讳,改中尚方为内尚方,隶少府监。唐朝改内为中,武则天时去“方”字。金朝复置尚方署,掌制作金银器物、亭帐、车舆、床榻、帘席、鞍辔、伞扇等宫廷器用,隶少府监,设令、丞。又,唐朝曾置“尚方监”,清朝曾置“尚方司”、“尚方院”。②汉朝王国医官名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 “栾大,胶东宫人”,“已而为胶东王尚方。”


官署名,秦置,汉承秦制,属少府,掌上等技工制作御用刀剑诸物和刻玉为器等。其长官称令,有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其后,魏、晋、十六国、南北朝、隋、唐等皆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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