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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书五都令史

尚书省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合称。两晋以来置尚书都令史八人,佐尚书左、右丞监督诸曹尚书、尚书郎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南朝梁置五都令史分监诸曹,武帝天监九年(510) 诏: “尚书五都,职参政要,非但总领众局,亦乃方轨二丞,”“可革用士流,每尽时彦。” (《隋书·百官上》) 始重其选。陈沿置。隋改置“都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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