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史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
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注:“苏林曰:少史,曹史之下者也。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,皆六百石,其十五人给事殿中,其余三十人留守治百事。皆冠法冠。”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
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注:“苏林曰:少史,曹史之下者也。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,皆六百石,其十五人给事殿中,其余三十人留守治百事。皆冠法冠。”
即郡吏。《三国志集解·钟离牧传》“(钟离)牧问朝吏”条引胡三省注:“朝,郡朝也”。参见“郡朝”。即郡吏。郡府也称郡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钟离牧传》:“牧问朝吏曰:西蜀倾覆,边境见侵,何以御之?”参看“朝
将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作战,位低于部曲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咸熙元年,诏以散将王起……为部曲将。”
官名,汉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上郡》:“匈归都尉治塞外匈归障,属并州。”注:“师古曰:匈归者,言匈奴归附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所置四曹尚书之一。管理财政赋役田宅等务,属尚书台。属官有郎、令史等。见《三国志·孙休传》。但《通典·职官五》、《太平御览》卷二一七引作“户部尚书”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四尚书之一,掌财政、赋
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,有三京府、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。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,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,均兼理司法。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,前者佐理刑事,后者佐理民事;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供使役驯养野兽及守护王宫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貉隶,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役服不氏而养兽而教扰之,掌与兽言。其守王宫者,与其守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负责
宗(宗伯)属吏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夏文弗忌为宗,蒸将跻僖公。宗有司曰:‘非昭穆也。’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纸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出缺,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,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。明朝拣选,三年一次。清朝定制,在京满洲、蒙古司业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读祝官、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,各省督抚奏准拣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《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》第三条的规定“省设全省保安司令: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