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换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此外,官员已受差遣,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,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。已经对换过一次,不得再换;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,不得对换至近地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此外,官员已受差遣,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,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。已经对换过一次,不得再换;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,不得对换至近地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。仁宗延祐元年(1314),由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置,归徽政院。七年,改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,仍隶枢密院。
官署。1、九卿官署。《北齐书·邢邵传》:“后杨愔与魏收及邵请置学……槐宫棘寺,显丽于中。”唐骆宾王诗:“棘诗游三礼,蓬山簉八儒。”(《骆宾王集五·久戍边城有怀京邑》)。2、大理寺的别称。古代在棘树
流外官等级。南朝梁置,位在蕴位下,门下、中书、尚书正令史等官此位。亦称“三品勋位”。(1)太平天国依据功绩封给的荣誉称号。凡在金田参加起义的,均称“功勋加一等”, 凡自金田起义以后参加太平军, 从永安
官名。周朝置。乐官。籥师副职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 “籥师学戈,籥师丞赞之”。参见”籥师”。
官名,即太子右卫副率。
官名。即国子司业。官名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始置,取《礼祀》“乐正司业”之义,为国子监的副长官,员额一人。掌国子监及各学的教法、政令。唐制员额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改设一人,正六品。南宋隆兴间,并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、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掌印给事中、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,乾隆十八年(1753)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