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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治

官吏隔宿办理公务。喻官风拖沓。《商君书·去强》: “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强,以宿治者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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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审理所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后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置审理正一人,正六品,副一人,正七品。掌推按刑名,禁防横暴,使诸王无干国纪。

  • 龙师

    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太皞部落诸氏族首领的通称。见“太皞”。

  • 左一护军府

    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。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; 统军五员、别将十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
  • 小司右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右中大夫”。

  • 太子宫门局

    官署名。见“宫门局”。

  • 选曹郎

    ①三国蜀、吴所置尚书台郎官名。主管铨选官吏事务。《三国志·陈祇传》:“弱冠知名,稍迁至选曹郎。”《虞翻传》:“第四子汜最知名,永安初从选曹郎为散骑中常侍。”② “吏部郎”别称。《三国志·夏侯玄传》裴松

  • 长史司

    即“王府长史司”。

  • 持书平

    官名,汉置,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,掌评全国审判中的疑案。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:“隗嚣素闻林志节、深相敬待,以为持书平。后因疾告去,辞还禄食。”参看“持书侍御史”、“治书侍御史”条。

  • 大理寺右寺副

    参见“大理寺左寺副”。

  • 二守

   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、高氏称为“国之二守”,位为上卿。至春秋后期,改设为右相、左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