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仆
官名。三家魏置为王太妃、公主属官,掌车马,九品。西晋王太妃亦置。
1、春秋时卿、大夫的家臣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仕于公曰臣,仕于家曰仆。”大夫称主,故仕于家者称家仆。
2、王太妃和公主的属吏,掌车马,九品。西晋王太妃也置。
官名。三家魏置为王太妃、公主属官,掌车马,九品。西晋王太妃亦置。
1、春秋时卿、大夫的家臣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仕于公曰臣,仕于家曰仆。”大夫称主,故仕于家者称家仆。
2、王太妃和公主的属吏,掌车马,九品。西晋王太妃也置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矿政局的改名。见“矿政局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始置,以参知政事充任,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准备差遣、差使各三员,使臣五十员。五年罢。六年复置,下设行宫同留守,掌参决尚书省、枢密院事。后废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指每遇缺出,先补此班一人,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。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,如正途班、捐班等等,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。
即“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 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 即针工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十七年,更定宦官品职,定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 (1379)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渐改
官名。见“宫籍监”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秘书长为主官,下设秘书、参议、大礼官等官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参见“署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