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课使
见“征收课税使”。
见“征收课税使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刘渊河瑞元年(309)迁都平阳,置为行政长官,刘曜光初元年(318)灭靳准,徙都长安,遂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分属考功司,掌文武官资任之政令,由考功郎中、员外郎主管。南宋因之。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
参见“太子宫正”。
官名。朱元璋建国前于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置。是年正月,朱元璋自立为吴王,于应天府(今江苏南京)设中书省,置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,位在左相国上。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百官礼仪,以左为
见“宫观官”。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巡抚的别称。清朝各省巡抚多带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衔,故称巡抚为“部院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四年(788)以后置,与左右街大功德使、东都功德使总领僧、尼之籍及功役。
官名。即殿中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少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