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长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
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
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,于惠宗至正十年(1350),于广西、湖南、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,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,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。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,迄
官署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”。
宋朝吏部、户部、礼部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右名曹郎中转左名曹郎中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官员,统领南面与宋交界处之戍兵。景宗时,诏耶律休哥总南面戍兵。
官署名。元仁宗延祐五年(1318)由上都应办所改立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,隶上都留守司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郡门下吏名。《晋书·刘起传》记刘起仕琅邪记室掾,《隋书·百官中》记北齐清都郡置记室掾,即东汉郡府主记掾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四年 (621)为酬秦王李世民平洛阳大功而特置,掌全国征讨军事,开府置属僚,九年省。五代后唐时,楚马殷亦依此故事,拜天策上将军。
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。亦有指高级武职者,则带有贬意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