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章
宋朝宝章阁省称。
宋朝宝章阁省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师范、中、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课业。辖师范教育、中等教育、小学教育三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名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置,员一人,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,为都水监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都水监复置都水使者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为都水监的主官。见“都水监”。
官名。隋置,属长秋监,见该条。
“录副奏折”之简称。
官名。明宣德四年(1429)于保定府设易州山厂 (今河北易县境内),负责采办宫廷生活所用柴炭之事。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一人为提督易州山厂。嘉靖八年 (1529) 罢提督,改设主事掌其事。官名。明宣德四
官名,汉置,掌管地方军队,护卫京师,并掌京都右郊武事及治安纠察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即“敦睦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太常寺之别称。
即“奚六部秃里”。
官名。即“右街大功德使”。